如何完善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企业、行业领域、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开展碳排放控制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面向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碳市场拟纳管行业建立了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MRV)体系,国家层面和一些省份、市县开展了区域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但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仍存短板,统计核算的及时性、时空分辨率已难以适应碳排放双控新形势要求,必须尽快完善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改革创新。应着力解决统计核算时间滞后性问题,提升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及时性,加快建立季度快报、年度核定、信息发布制度和机制。加强统筹和一体设计,加快构建国家、省、市、县、园区多层融合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区域与行业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相互衔接,有效支撑开展碳排放双控工作。
如何合理设置和分解双控目标?目标设置和分解是碳排放双控的前提。碳达峰前后,我国将实施不同的碳排放双控策略。达峰前,应突出碳排放强度控制,可基于碳排放强度设置碳排放总量或增量目标,即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战略定位、发展水平、能源结构、资源禀赋、减排潜力等因素,差异化设置碳排放强度目标,根据各地经济增长规划预期,在确保完成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的基础上倒推碳排放总量或增量区间。达峰后,应突出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逐步削减,合理设定年度和五年削减目标。在国家层面,不同阶段碳排放双控目标的设置应与“双碳”目标及最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衔接,增强目标匹配性。在地方层面,应考虑个别碳排放规模较大的新建项目、存量项目的影响,探索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碳排放双控单列管控机制,“定制”碳排放双控目标。
如何促进双控与碳市场联动?作为强制性碳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支撑碳排放双控、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工具,应充分释放市场化机制在压实企业减排责任、促进碳排放控制中的独特作用。可根据碳排放双控不同阶段需求,有序推进碳市场扩围,优先纳入排放体量大、数据基础好、减排潜力大的行业领域,提升碳市场覆盖面。结合碳排放控制年度和阶段性目标,合理设置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优化配额分配方法和参数设置,实现碳排放双控目标和碳市场配额总量规模的衔接。逐步优化和丰富配额发放形式,有序引入碳排放配额有偿分配,逐步提高有偿分配比例,激活市场交易,让碳价充分反映碳排放空间的稀缺性和碳减排成本,激励企业更加主动采取减排措施。
如何差异化开展控排行动?对电力碳排放占主导的地区,严控增量排放,充分论证新建化石燃料发电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资产搁置”风险;推动本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外部绿色电力输入消纳,稳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在供电结构中的比例;优化火电运行模式,有序退出低效落后产能,合理控制运行小时数;推动火电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探索掺烧低碳零碳燃料。对工业碳排放占主导的地区,将能耗标杆和碳排放先进水平作为项目准入要求,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从传统产业和存量用能中挖掘和腾挪碳排放空间,推动用能清洁替代,挖掘节能降碳改造潜力。对交通和建筑排放为主的地区,推广低碳化交通方式和绿色燃料,提升交通物流电动化水平,推广超低能耗和低碳建筑,促进建筑绿色化和电气化。
如何探索弹性激励约束机制?碳排放双控既需要“刚性”,也需要一定“弹性”,才能更好适应多样化发展环境。在目标设置上,可分别设定碳排放强度控制基准目标和激励目标,给予完成基准目标的地区更灵活的碳排放增量空间。在目标转移上,允许地方根据项目投产、经济形势等,在五年周期内适当调整年度目标;探索碳排放增量目标跨区域交易或借还机制,激励减排潜力较大、减排成本较低的地区多减排。在预算管理上,充分考虑经济体量较小、城镇化率较低、经济后发地区碳排放基数小、碳排放增长快等实际,适当给予预算倾斜。在评估考核上,科学设计考核周期、考核指标、考核权重等事项,增强考核的公平性、引领性和普适性,扣减自然因素的影响。在资金配置上,显著提升公共资金投入,基于双控绩效优化资金分配。